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肃宁县开展安全生产六个专项检查工作
责任编辑:宣传科   发布时间:2018-07-23 08:12   点击率:



  2018年7月17日,肃宁县安委办召开安全生产六项专项检查工作会议,在全县开展电梯、商场市场、建筑工棚、市政设施、裘皮仓库、电力线路等六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。这六个专项检查分别明确了责任部门、检查任务、检查标准。7月30日完成全部检查。
  一、电梯安全检查
  本次检查的范围为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、居民住宅小区、宾馆、酒店、商场、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。
  检查重点:1、电梯使用单位、维保单位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、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情况;
  2、维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、注册登记情况;
  3、维保单位资质、资格情况;
  4、应急预案建立、演练开展等情况;
  5、电梯的定期检验、隐患自查、隐患整改情况。
  二、商场(市场)安全检查
  对商场(含2个裘皮商场)组织开展的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:用火、用电及装修有无违章;易燃易爆商品储存、销售场所消防安全情况;灭火器材、消防设施和消防水源完好及使用情况;消防车通道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;消防控制(值班)室、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的在岗在位情况;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;员工消防安全“四个能力”知识掌握情况。
  三、建筑工地工棚安全检查
  检查重点:1、工棚内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、严禁在工棚内使用电热器具和设炉煮食。严禁乱拉乱接电线、电器超负荷运行及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,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,应由专职电工进行。
  2、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配齐、应设置室内消火栓,并符合要求,临时工棚同时应配置灭火器材。
  3、是否私自乱拉线路、违规用电煮饭烧水。
  4、大力开展防火宣传教育,工地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,新员工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,制订防火制度和公约。落实防火安全检查制度,组织人员进行巡检、值班,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。
  5、是否做到工棚内禁止吸烟,吸烟应在指定区域进行;是否在工地、工棚内使用、储存易燃易爆物品。
  6、临时搭建的厨房应与其它工棚分开,炉灶指定专人看管,人离熄火。
  四、市政设施安全检查
  此次检查针对燃气、供水、市政设施。
  检查内容:
  1、燃气企业应急演练、各类燃气储存、强检的压力容器、安全阀等设备完好和定期检验、运行、维护、保养等情况;
  2、供水企业制水流程,化验室、加药间、加氯间等场所的安全运行等情况;
  3、城市桥梁定期养护和安全隐患排除情况、安全检测和加固改造等情况;
  4、下水井盖的规范化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,汛期易存水区域的下水井盖牢固情况;
  5、路灯漏电检查、汛期易存水区域的路灯维修口的浸水漏电风险检查、私拉乱接电线的整治情况。
  五、裘皮仓库的安全检查
  依据国家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的规定,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五类,裘皮属于丙类。
  1、库存物品应当分类、分垛储存。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米,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,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.5米,垛与梁、柱间距不小于0.3米,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。
  2、仓库照明与线路 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; 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,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、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,确保安全;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。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,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0.5米。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,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。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,保管人员离库时,必须拉闸断电。
  3、仓库内设备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、电烙铁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、电冰箱等家用电器。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。 仓库必须设置防雷装置。 仓库的电器设备,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、检查和维修保养。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。
  4、仓库的安全出口、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,严禁堆放物品。
  六、电力线路安全检查
  1、印发宣传单、利用大喇叭广播、周报、电视台反复宣传安全用电、线下安全施工知识;
  2、电力局和各乡镇、工业区对高低压线路下的企业、摊点、养殖场、大棚、房屋、林地逐企逐村逐户登统造册。逐企、逐户发放高低压线下施工、劳作明白纸。
  3、安全培训。召集各企业摊点、挖掘机和吊车车主和司机进行涉电安全培训。
  七、相关要求
  1、时间要求:从即日起到7月30日。
  2、任务要求: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单位负责人要亲自部署,亲自调度。各责任单位要立即行动,列出检查清单,对涉及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、区域、村庄、地段全覆盖,对照检查内容,逐项检查。做到一点(单位、村、街道、企业)一清单。
  文章来源:头条号/肃宁安全与健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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